問題已解決
同一財產設立抵押權和質押權的。例子:甲有一輛車,9月1號抵押給乙且登記,但在9月2號質押給丙并交付給丙。請問乙和丙誰優先受償?如果抵押給乙沒有登記,請問乙和丙誰優先受償?



學員朋友您好,在討論乙和丙誰優先受償的問題之前,我們需要明確一點:同一財產上的擔保權和質權不能并存。這意味著,如果甲的車在9月1號已經抵押給了乙并進行了登記,那么甲不能再在同一天將同一輛車質押給丙。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乙優先于丙受償。
2024 01/30 14:22

84785031 

2024 01/30 14:49
可我學過的二個都可以設立

84785031 

2024 01/30 14:50
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

84785031 

2024 01/30 14:56
這個也是可以設立,難道民法典改了?

易 老師 

2024 01/30 14:57
那也是乙的抵押權在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