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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承租人,為什么預計到期時發生的拆除、復原費用計入的是預計負債,而不是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



在會計處理中,預計負債是指因過去事項而產生的現有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且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而租賃負債則是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之間的差額。
對于預計在租賃期屆滿時發生的拆除、復原費用,這屬于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需要承擔的義務。這個義務符合預計負債的定義,因為它是在過去租賃開始時確定的現有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拆除和復原工作),并且金額可以可靠計量。
2024 02/04 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