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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證據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



你好同學
審計證據按形式不同可分為實物證據、書面證據、口頭證據、視聽證據、鑒定和勘驗證據、環境證據。
1、實物證據是指以實物存在并以外部特征和內在本質證明審計事項的證據。
2、書面證據是指以書面形式存在并以其記載的內容證明審計事項的證據。
3、口頭證據是指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人員提供的言詞材料。
4、視聽或電子證據是指以錄音帶、錄像帶、磁帶及其他電子計算機儲存形式存在的、用于證明審計事項的證據。
5、鑒定和勘驗證據是指因特殊需要審計機關指派或聘請專門人員對某些審計事項進行鑒定而產生的證據。
6、環境證據是指對審計事項產生影響的各種環境狀況。
2024 02/07 13:43

立峰老師 

2024 02/07 13:44
審計證據是審計師評估審計對象財務報表的基礎,確定審計意見的重要依據。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審計證據的收集、評估和使用是至關重要的。以下是在審計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審計證據的幾個主要方面:
1.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
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審計師需要集中精力收集充分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意味著收集到的證據具備足夠的量和質以支持審計員對財務報表的評價。審計師應該設計和執行適當的程序,以確保充分收集審計證據,例如通過檢查賬戶底冊、會計文件、銀行對賬單、合同、票據等。
2. 審計證據的可靠性
審計證據的可靠性是指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信度。審計師應該評估收集到的證據,確保其來源可靠、內容真實、準確無誤。例如,審計師可以通過確認其他獨立的第三方來源,或使用抽樣方法進行比對,以驗證證據的可靠性。
3. 合理性和一致性
審計師需要確保審計證據的評估是合理的,并且與其他相關證據相一致。在評估審計證據時,審計師應采用全面和一致的方法。這意味著審計師應通過收集足夠的證據,進行全面分析,而不是單一依據作出判斷或決策;同時,不同類型的證據應得出相同或一致的結論。
4. 審計證據的時效性
審計師需要確保收集的證據是及時的,反映了財務報表所涵蓋的特定時間段內的事實和情況。審計師應根據財務報表編制的日期和審計從業日期,確定證據的適宜時期。缺乏及時證據可能會導致審計意見的不確定性或限制。
5.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審計師應根據所遇到的風險和財務報表的特點,確保收集到的證據充分和適當。對于具有較高風險的賬目,應有更多的證據支持。對于財務報表中的重要會計核算和披露,應該收集到更多的證據。
6. 文檔記錄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審計師應合理記錄每一階段的審計證據,確保文檔記錄正確、完整和可跟蹤。文檔記錄是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作為監管機構和其他相關方對審計工作的審核依據。
7. 審計證據的存儲和保管
審計師需要妥善存儲和保管審計證據,以確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審計證據的存儲和保管應遵守有關法規和規定,同時確保證據的機密性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