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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時,糖尿病產生的住院費用可以作為大病醫療來扣除嗎?



同學你好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有超過 15000 元的情況。
大病醫療的扣除,只能在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進行扣除。就個人負擔超過 15000 元的部分,限額據實扣除,最多可以扣除 80000 元。
具體扣除時,納稅人或配偶發生的大病醫療支出,既可以由納稅人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對未年子女發生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由父母雙方選擇在其中一方扣除。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按年享受,具體時間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納稅人需要在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在次年匯算清繳時辦理扣除。
沒有具體的病的要求限制
2024 02/19 16:13

84784988 

2024 02/19 16:16
那么糖尿病住院,總共花費了5500元,就不能享受扣除了嗎?

84784988 

2024 02/19 16:17
花費了5500元

cassie 老師 

2024 02/19 16:20
是的 同學 金額未達到標準

84784988 

2024 02/19 16:22
老師,能不能加你個微信呢?后面方便請教

cassie 老師 

2024 02/19 16:24
同學您好 建議直接在網校提問哈 因為老師比較多 回復的也比較快?

84784988 

2024 02/19 16:28
還是加個微信吧,方便嗎?

cassie 老師 

2024 02/19 16:29
不好意思啊 不太允許私下與學員聯系 很抱歉 希望能夠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