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我想咨詢下, 我們公司有8個部門的業務。現在公司是季度發獎金。每個部門根據業績發獎金。所以,每個部門的獎金在每個季度的獎金都有高峰和低峰。我們之前是4個季度的獎金在年終的時候一次性報稅年終獎。不符合稅務的規定。現在想選一個季度的獎金的高峰作為年終的一次性報年終獎。但是發放還是每個季度發。其他季度的合并工資薪金發放。這樣是否可以呢



獎金的應納稅所得額需要并入全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稅務部門為了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發布了一些針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特殊計稅政策。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而是單獨計算納稅
您的公司可以選擇一個季度的獎金高峰作為年終一次性獎金進行報稅,但發放仍按季度進行。其他季度的獎金則可以合并到工資薪金中發放,并計入當年的綜合所得進行稅務處理。
2024 03/27 11:10

84784981 

2024 03/27 12:19
那我們如果4.10日發放的第1季度獎金,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申報報稅實在4月報還是在年終12月的時候申報個稅系統呢

樸老師 

2024 03/27 12:27
同學你好
這個要再去年12月所屬期申報的

84784981 

2024 03/27 12:37
去年12月申報?先申報,后跨年發放嗎?我們是4月發放的本年的季度獎金的

樸老師 

2024 03/27 12:37
同學你好
可以的
這個操作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