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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不定項】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歲生日時,與乙(男,23周歲)在未辦理婚姻登記情況下舉辦了婚禮,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2003年7月5日甲乙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2004年7月甲乙的女兒丙出生。2020年5月10日,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撫養丙并請求分割甲乙的共同財產。 對于本案,下列關于婚姻登記及婚姻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D.2002年4月3日甲乙舉辦婚禮時,甲乙婚姻屬于無效婚姻 為什么D不對?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4 03/27 17:56

廖君老師 

2024 03/27 18:02
您好,因為無效婚姻是法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③未到法定婚齡。

廖君老師 

2024 03/27 18:19
您好,因為D不是上面2種情形

84784961 

2024 03/27 19:00
③未到法定婚齡。這條不是對應嗎?

廖君老師 

2024 03/27 19:03
您好,對不起,這個D是對的,您的答案有誤
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歲生日時,與乙(男,23周歲)在未辦理婚姻登記情況下舉辦了婚禮,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2003年7月5日甲乙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2004年7月甲乙的女兒丙出生。2020年5月10日,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撫養丙并請求分割甲乙的共同財產。 對于本案,下列關于婚姻登記及婚姻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2002年4月3日至2003年4月3日甲乙婚姻效力待定
B.結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C.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D.2002年4月3日甲乙舉辦婚禮時,甲乙婚姻屬于無效婚姻
E.2003年7月5日甲乙補辦婚姻登記,其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4月3日
答案: B、C、D、E本題解析:
(1)選項AE:男女雙方依據《民法典》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甲乙補辦婚姻登記后,其婚姻效力可自甲達到法定婚齡即2003年4月3日起算。故2002年4月3日至2003年4月3日甲乙屬于同居關系(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不享有夫妻間權利和義務)。(2)選項B: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3)選項C: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4)選項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③未到法定婚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