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出口未報關視同內銷的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2號)文件明確,出口貨物如果發生下列情況時,除另有規定者外,應當視同內銷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主要包括: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增值稅的貨物;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的貨物;出口企業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的貨物;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貨物;生產企業出口的除四類視同自產產品以外的其他外購貨物。由于以上5種出口視同內銷貨物的應稅情況不同,因此,出口企業應當分別根據不同的貿易方式、不同的企業類型、不同的應稅年度做好相應的稅額計算與會計處理。
2024 03/28 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