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不明白為什么出租人要將未擔保余值來折現確認應收租賃款,而承租人要將擔保余值折現來作為使用權資產。



你好同學
因為出承租人根據對N年后市場條件和資產本身折舊等計提情況的預測,預測資產能變現。即使未擔保余值里有是沒有擔保的,但也不擔心,因為可以賣到這個價錢,不用別人擔保我也可以實現。
所以對于出租或承租人,都認為是可以作為資產或者負債來計量的
2024 04/05 11:01

84784972 

2024 04/05 22:16
承租人好像沒有折現未擔保余值,老師我這是兩個問題,兩個方向。出租人要將未擔保余值來折現確認應收租賃款,而承租人要將擔保余值折現來作為使用權資產。

立峰老師 

2024 04/05 22:33
你好同學,承租人確認為使用權資產的擔保余值是對未來租賃到期時,低于承租人擔保總余值
的折現。是一個預計的支出。

立峰老師 

2024 04/05 22:34
比如承租人擔保的余值是1億元,最開始估算最后剩下9500萬元,因此自己需要支付500萬元,假設是10年,折現到現在500*(P/F,5%,10)=306.95
入賬的時候:
借:使用權資產:306.95
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 193.05
貸: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