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所屬期四月份的工資,五月份發放,六月份交個稅,是不是違規了?那如果我四月份的工資,五月份計提,五月份發放,六月份交個稅,這樣合規嗎?



您好,對的,其實是四月五月計提,然后五月發放申報
2024 04/20 16:51

84784999 

2024 04/20 16:53
你是說四月的工資在五月計提,五月發放是沒問題的?那五月份再計提,就算是補提了吧,這樣也沒問題,是吧?

小鎖老師 

2024 04/20 16:54
嗯對,是這意思的了

84784999 

2024 04/20 17:14
那法律不是規定要當月工資當月發放嗎?那工資的計提,發放,交稅的時間怎樣是合規的呢?

小鎖老師 

2024 04/20 17:15
正常是當月計提,下月發放,下月交稅

84784999 

2024 04/20 17:16
交個稅不是支付工資的次月交個稅嗎?您是說計提的次月就交個稅嗎?

小鎖老師 

2024 04/20 17:16
對,集體的次月,繳納

84784999 

2024 04/20 17:19
是說計提的當月就應該發放,而你沒有發放,你發晚了,但是應該按你應該發放的時間,也就是你計提的當月,作為你的支付時間,所以你的交稅時間就是在你應該支付的時間的次月。是嗎

小鎖老師 

2024 04/20 17:20
對的,這個理解是沒錯的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