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用益物權都需要書面形式設立嗎?還是只有居住權需要



您好,是都需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用益物權的設立通常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書面形式:用益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不僅包括居住權,還包括其他形式的用益物權。
登記:部分用益物權,如地上權和采礦權等,根據法律的要求必須進行登記。通過登記程序,這些權利才能夠發生法律效力。
2024 04/28 10:42

84784960 

2024 04/28 10:43
謝謝老師

楊沛錦老師 

2024 04/28 10:45
不客氣,希望能幫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