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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不征稅收入有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中的分類編碼增加6“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用于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截止2020年6月,分類編碼“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共包括以下14項內容:
601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依據: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602 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
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實施辦法)
603 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604 非稅務機關等其他單位為稅務機關代收的印花稅
605 代收車船使用稅
606 融資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資產
2024 05/16 1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