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仲裁協議中,無效的有()。 A.趙某與錢某在合同中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因糾紛趙某行使法定解除權解除了合同 B.劉某與15周歲的吳某因買賣合同糾紛訂立的仲裁協議 C.鄭某采取脅迫手段,迫使王某與其訂立的仲裁協議 D.孫某與李某因繼承糾紛訂立的仲裁協議 老師,這個題目選項C,一方脅迫是屬于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為什么要選這個選項呢



您好,這里有不一樣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包括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比如合同一方當事人因為重大誤解而簽訂合同的,就可以行使撤銷權,將對自己不利的合同撤銷,如果因為被他人脅迫或者威脅而簽訂合同的,該合同就是可撤銷合同。
脅迫在合同和仲裁協議是不一樣的規定,
2024 07/06 12:15

84784977 

2024 07/06 12:17
可以描述簡單一點么

廖君老師 

2024 07/06 12:19
您好,好的,脅迫手段,在仲裁里是無效,在合同里是可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