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 有研發工資,按工時的,一張總工資單,一張研發工資單,加入A員工300天*30天=9000,其中10天是做研發項目的,那研發工資單是上就是10天*30=3000,這樣可以嗎?



這樣的處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和遵循相關規定。
如果您按照工時來分配工資,并能夠準確記錄員工在不同項目(包括研發項目)上花費的時間,并且公司有明確的內部政策和核算方法來支持這種分配方式,那么將 A 員工 10 天用于研發項目的工資 3000 元單獨列在研發工資單上是可以的。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工時記錄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有相應的審批和監督機制,以確保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這種分配方式應符合公司的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
3.對于研發費用的核算和歸集,可能還需要滿足稅務法規對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方面的規定。
例如,如果稅務部門在審查時要求提供更詳細的證據來證明這部分工資確實用于研發活動,您需要能夠提供相關的工時記錄、工作內容說明等資料。
2024 07/10 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