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經濟法。所有的票據,都不能對付款人進行追索么



您好,不是的。
在經濟法中,關于票據追索權的規定,根據《票據法》(2004年修正)第六十一條,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此外,匯票到期日前,如果出現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等情形時,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追索權的行使不僅限于付款人,還包括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等其他票據債務人,并且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據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
2024 07/11 17:28

84785033 

2024 07/11 17:32
那如果到期了是不是就只能對出票人和承兌人追索么

宋生老師 

2024 07/11 17:33
你好,是前手都可以。

84785033 

2024 07/11 17:35
未在提示期內發出提示付款,匯票不是喪失除出票人和承兌人外的其他行使追索權么

宋生老師 

2024 07/11 17:37
你好!你說的這個情況,是這樣。你說的是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