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判斷題】5月1日,甲到某商場購買一臺價值為20 000元的冰箱,雙方約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 000元并提貨,6月1日再付6 000元,其余8 000元在7月10日前付清。6月1日,甲未按期支付6 000元價款,經商場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支付。此時,該商場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費。 老師這題 怎么算的? 是有6000/200000 元嗎?



在這個案例中,甲未按照約定支付 6 月 1 日的 6000 元價款,經催告后仍未支付,商場有權解除合同。
關于使用費的計算,通常需要根據雙方的約定或者按照市場同類商品的租賃價格來確定,并非簡單地按照已支付金額與總價款的比例計算(即不是 6000/20000 )。
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或相關標準,法院會根據公平原則和具體情況進行裁量。
2024 07/16 1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