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單選 境外A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2023年取得境內甲公司分配的股息、紅利性質的投資收益100萬元,同時取得境內乙公司分配的股息、紅利性質的投資收益50萬元。已知A公司直接連續持有甲公司股票10個月,持有乙公司股票15個月,另外A公司持有的甲、乙公司股票均屬于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取得境內丙公司支付的設備轉讓收入80萬元,該項財產原值80萬元,已計提折舊20萬元。2023年度該境外A公司在我國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 A.15 B.17 C.18 D.36 老師,請問這題選什么?



請問這題選什么?——選A.15
2024 07/26 17:43

84784950 

2024 07/27 10:59
老師,能寫一下解題過程嗎?

84784950 

2024 07/27 11:03
境內丙公司去的設備轉讓所得20萬,為什么不計算所得稅呢?丙公司也是境內的,那就算是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啊,為什么不算所得稅呢?

薇老師 

2024 07/27 11:24
應納企業所得稅=(100+50)×10%=15(萬元)。A公司在我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所以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免稅,要全額在中國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設備轉讓屬于動產轉讓,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所以轉讓設備所得屬于境外所得,不在我國納稅。

84784950 

2024 07/27 12:02
動產轉讓企業是丙,丙在境內呀,為什么成境外所得了?

薇老師 

2024 07/27 12:06
境外A公司——企業所得稅在中國交了,你想想對不?

薇老師 

2024 07/27 12:11
A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設備轉讓屬于動產轉讓,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所以轉讓設備所得屬于境外所得,不在我國納稅。

84784950 

2024 07/27 14:59
我好象有點明白了,境外A公司是設備的賣方,境內的丙公司是設備的買方,對于A公司而言,這筆設備轉讓收入是境外的A公司賣的,A公司在境內未設機構場所,那么這筆動產轉讓收入屬于境外所得,所以,中國不能對這筆收入征稅,是這個意思嗎?

薇老師 

2024 07/27 14:59
是這個意思嗎?——是的呢。

84784950 

2024 07/27 15:20
好的,謝謝老師耐心地解答!

薇老師 

2024 07/27 15:26
嗯嗯,好的,繼續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