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債務擔保發生的損失都不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您好,如果對外提供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無償擔保,可以進行稅前扣除。依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對外提供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擔保,因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還債務而承擔連帶責任,經追索,...2.如果對關聯企業無償提供擔保,則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024 08/01 14:22

84785024 

2024 08/01 14:26
獨立交易原則 這個怎么界定

劉艷紅老師 

2024 08/01 14:31
這個是指關聯企業間的,就是這個業務不構成實際的損失

劉艷紅老師 

2024 08/01 14:32
獨立交易原則是指在交易中,參與交易的雙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應該彼此獨立,具有完全自主性,不存在上下級關系,也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利益聯系。

84785024 

2024 08/01 14:38
其實可以簡單理解 就是交易金額公允 參考市場價格以上或者等于

劉艷紅老師 

2024 08/01 14:39
是的,可以這么理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