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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是什么意思?舉例說明一下



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是指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以凈利潤為起點,通過對不涉及現金的收支項目以及非經營活動的收支項目進行調整,從而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這一過程的主要目的是消除凈利潤與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之間的差異,因為凈利潤是按照權責發生制計算的,而現金流量則是基于收付實現制。
例如,某企業凈利潤為 100 萬元。其中,折舊費用為 20 萬元,這部分費用在計算凈利潤時被扣除,但并沒有實際的現金流出;應收賬款增加了 15 萬元,意味著企業雖然確認了收入增加了凈利潤,但未實際收到現金;存貨增加了 10 萬元,表明企業在采購存貨上支出了現金但未影響凈利潤。
那么,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計算過程如下:
凈利潤 100 萬元
加:折舊費用 20 萬元 (非現金支出)
減:應收賬款增加額 15 萬元 (未實際收到現金)
減:存貨增加額 10 萬元 (現金流出但未影響凈利潤)
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 100 + 20 - 15 - 10 = 95 萬元
2024 08/12 1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