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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股東會召開需要人數達到多少?才可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會的召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股東會的召開并沒有明確規定需要達到的人數。但是,如果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召開股東會,那么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2024 08/17 1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