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78-3 這里的發起人改為股東 可能得分 為什么



在這個問題中,如果將 “發起人” 改為 “股東”,可能會導致答案不準確或不得分。
原因在于,在公司設立的特定語境中,“發起人” 和 “股東” 的概念是有區別的。發起人是指在公司設立過程中,負責籌備、組織并推動公司成立的特定人員或組織。而股東則是公司成立后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員或組織。
在討論公司設立時的出資責任等問題時,通常使用 “發起人” 這個概念。如果隨意將其改為 “股東”,可能會混淆公司設立階段和成立后的不同法律關系和責任,不符合法律規定和學術上的嚴謹性。
2024 08/26 11:28

84785032 

2024 08/26 11:33
老師,這個問題我有點不會回答,知道答案就是不會說 能給說明一下嗎? 78-3

樸老師 

2024 08/26 11:36
對于 “甲公司是否有權請求陳某、孫某二人就該 20 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這一問題,答案通常是甲公司無權請求陳某、孫某二人就該 20 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理由可能是:一般情況下,股東在其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除非有特殊約定或法律明確規定,否則其他股東不對某一股東的出資差額承擔連帶責任。

84785032 

2024 08/26 11:38
這是有限責任公司

樸老師 

2024 08/26 11:43
同學你好
這個都是一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