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事業單位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不應該免征土增稅嗎?



根據財稅〔2013〕101號《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2024 09/03 17:54

84785031 

2024 09/03 17:56
這個問題可不可以免征土增稅

科佳老師 

2024 09/03 18:02
是的,是免征土地增值稅。

84785031 

2024 09/03 18:03
題目答案 這個屬于不可免征土增稅呢

科佳老師 

2024 09/03 18:12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