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銷售給銷售單位,消費稅計稅價格為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價格啊?低于70%很正常啊,不懂



稅務機關對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以及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在其計稅價格為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 70% 以下時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防止避稅
關聯交易風險:如果白酒生產企業與銷售單位存在關聯關系,可能通過壓低銷售價格的方式,將利潤轉移至銷售環節或低稅率地區的銷售單位,從而減少生產環節的消費稅應納稅額。通過設定最低計稅價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這種關聯企業之間的避稅行為。
委托加工環節:在委托加工過程中,也可能存在類似的情況,委托方與受托方通過壓低加工后白酒的銷售價格給銷售單位,來降低消費稅稅負。核定最低計稅價格可以堵塞這一可能的避稅漏洞。
二、保證稅收公平和財政收入穩定
稅收公平原則:如果不設定最低計稅價格,不同企業可能通過各種方式降低計稅價格,導致不同企業之間的稅負不公平。統一對計稅價格過低的情況進行核定,有助于確保白酒企業在消費稅上承擔相對公平的稅負。
財政收入穩定:白酒作為一種特殊的消費品,消費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設定最低計稅價格可以保證在一定程度上穩定財政收入,防止因計稅價格過低而導致稅收大幅減少。
雖然在市場交易中價格低于 70% 的情況可能存在,但為了維護稅收秩序和財政收入的穩定,稅務機關需要進行核定,以確保消費稅的征收合理、公平。
2024 09/25 17:43

84785011 

2024 09/25 17:48
那為什么是這2個呢,沒有其他的?

樸老師 

2024 09/25 17:50
我的理解就是這兩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