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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保證金應該計入哪個科目 存出保證金科目是金融企業專用的嗎



承兌保證金在會計處理上,應根據企業與銀行之間的協議,分為全額保證金(零敞口)銀行承兌匯票和差額保證金(非零敞口)銀行承兌匯票兩種情況。
辦理全額保證金(零敞口)銀行承兌匯票時,保證金的會計處理分錄為:借記 “其他貨幣資金 ——xx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 ——xx 銀行” 科目。
辦理差額保證金(非零敞口)銀行承兌匯票時,差額視同企業的短期借款處理,保證金的會計分錄為:借記 “其他貨幣資金 ——xx 銀行承兌匯票” 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 ——xx 銀行” 科目。
存出保證金本身就屬于金融企業的一個會計科目,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企業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非金融企業一般不使用 “存出保證金” 科目,如果涉及到支付保證金的情況,通常會根據具體性質計入 “其他應收款” 等科目。例如,支付的押金性質的保證金可計入 “其他應收款”;如果涉及銀行票據的保證金,可能計入 “其他貨幣資金” 等科目
2024 09/26 0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