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2021年甲單位計提應收賬款壞賬- A公司100萬。2021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做了條增處理。2022年因為已經長達5年,直接將這100萬經領導批準作了損失的確認。但是稅務局說沒有證據,因此沒2022年的納稅調減。但是2023年A企業把100萬還給甲企業了。請問老師2023年收回可以做納稅調減嗎?因為21年調增過。



您好,可以調減,我們把21年減值的分錄紅沖回來, 這里就是資產減值損失負,相當于增加利潤了,要在會計利潤基礎上調減,或者我們更正 21年申報表,24年沖回分錄的 資產減值損失改為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24 09/27 08:12

84785035 

2024 09/27 08:54
請問2023年收回分錄怎么寫

廖君老師 

2024 09/27 08:56
您好,借:銀行? ?貸:壞賬準備

84785035 

2024 09/27 09:06
請問老師,圖片分錄,壞賬準備2021年和2022年已經對沖完畢了呀?2023年收回來的貸方不應該是壞賬準備了呀?

廖君老師 

2024 09/27 09:13
您好,對沖了也是記入壞賬準備科目
再把以前的沖回
沖回已經多計提的壞賬準備時: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這樣就是利潤的增加我們要納稅調減,最好這個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代替?信用減值損失)
更正21年納稅調增的匯繳申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