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請問一下:自產產品用于廣告樣品(會計,增值稅,所得稅)那些視同銷售的?



一、會計處理
將自產產品用于廣告樣品,在會計上通常不確認收入。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增值稅
屬于視同銷售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
計算銷項稅額時,按照該產品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如果沒有同期銷售價格,可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售額。
三、企業所得稅
也屬于視同銷售行為。《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
企業應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對用于廣告樣品的自產產品進行視同銷售處理,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成本。銷售收入的確認一般按照該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
2024 10/18 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