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上一句:由于減免“兩稅”而發生的退稅,應同時退還已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下一句:出口退還增值稅、消費稅,但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對增值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退還。 這兩句是不是矛盾,怎么理解



這兩句話不矛盾。
1. 第一句“由于減免‘兩稅’而發生的退稅,應同時退還已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 這里是指兩稅(增值稅、消費稅)減免導致的退稅情況。例如,企業符合某些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或者消費稅被減免了,之前按照這兩種稅為計稅依據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也應該退還。因為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的,如果這兩個稅本身就減免了,那么基于它們計算的城維稅也應該相應退還。
2. 第二句“出口退還增值稅、消費稅,但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對增值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退還”
? 對于出口退稅,這是國家為了鼓勵出口而采取的政策,退還出口產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但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政策出發點不同,出口退稅后,城市維護建設稅不予退還。
? 對于先征后返等情況,也是類似的道理。這些增值稅、消費稅的特殊征收方式下的退稅,重點是對增值稅、消費稅本身的優惠操作,城市維護建設稅不隨之退還,是考慮到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資金用途主要是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等,和出口鼓勵政策以及增值稅、消費稅這些特殊的返還優惠政策沒有直接關聯。
2024 10/26 1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