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公司的工資是在11.25才發放10月的工資,那這樣子我是不是可以到11月做賬才一起做計提10月工資,發放10月工資就可以的呢



你好!按照會計的準則,工資應當在其產生的月份進行計提,即使實際發放日期在次月。所以10月的工資應在10月份進行計提,11月再進行實際發放的會計處理。這樣做可以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
2024 11/13 09:52

84784992 

2024 11/13 09:56
10月計提沒有應發數據呀,就是按9月發放的應發那多出的少出的金額又怎么做分錄呢
老師能幫我做一套實發比計提多出少出的完整的分錄嗎

堂堂老師 

2024 11/13 09:59
當然可以!如果實發工資比計提的多或少,需要進行調整。這里給你一個例子:
1. 假設10月計提工資為20000元,實際發放工資為20500元:
- 計提時分錄: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20000
貸:應付工資 20000
- 實際發放時,多出500元分錄: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500
貸:應付工資 500
借:應付工資 20500
貸:銀行存款 20500
2. 如果實發工資比計提的少,比如實發19500元:
- 計提時分錄: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20000
貸:應付工資 20000
- 實際發放時,少出500元分錄:
借:應付工資 19500
貸:銀行存款 19500
借:應付工資 500
貸: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500
這樣可以確保工資的會計處理與實際發放相符,保持賬務的準確性。

84784992 

2024 11/13 10:01
收到,非常感謝老師

堂堂老師 

2024 11/13 10:06
不客氣!如果還有其他問題,隨時歡迎提問。祝工作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