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丟了供應商開給我們的普通發票,可以讓供應商復印下他們的發票,再蓋個發票專用章,我們入賬行嗎?



您好,可以的哦,有文件的
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2024 12/06 1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