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家電企業2018年營業收入3000萬元,廣告費支出500萬元,業務宣傳費支出20萬元,則2018年準予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計為()萬元



早上好,對于一般行業,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1.扣除限額: 3000萬元x15%=450萬元
2.實際發生額: 500萬元(廣告費)+20萬元(業務宣傳費)=520萬元
3.比較扣除限額和實際發生額:由于實際發生額(520萬元)大于扣除限額(450萬元),因此2018年準予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計為450萬元。
2018年準予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合計為450萬元。超過部分(520萬元450萬元=70萬元)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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