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混合性投資--當實際贖價高于投資成本時,投資企業應確認為債務重組收益,被投資企業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為什么投資企業為什么是重組收益?而被投資方是重組收益?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A投資B,用2000萬元取得B公司10%的股權,假設該投資符合混合性投資條件,幾年后,B公司收回10%的股權,贖回價格為30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那么A投資方,將3000-2000=1000萬元確認為債務重組收益B公司確認1000萬元的債務重組損失。祝您學習愉快!翻譯搜索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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