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不明白為什么這兩道題的計算方法不一樣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這里一個是問的計稅基礎一個是問的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您可以參考老師下面的例題來理解關于企業特殊性稅務重組的計算的。
【舉例】A企業為了收購B企業的全資子公司C企業80%股權, A企業決議向B企業定向增發股票3000萬股,每股增發價格為3元,同時A企業向B企業支付現金1000萬元。A企業和B企業為非同一控制下的獨立交易方。C企業共有股權2500萬股,假定收購日C企業每股資產的計稅基礎為4元,每股資產的公允價值為5元。交易各方承諾股權收購完成后不改變原有經營活動。
【解答】股權支付比例=3000*3/(3000*3+1000)=90%>85%,且收購C企業80%股權,大于50%(其他條件省略),滿足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條件,2500*80%*90%=1800(萬股),非股權支付部分確認的所得或損失=(5-4)*2500*80%*10%=200(萬元)。這里只需要針對非股權支付的部分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雙方賬務處理為(單位:萬元):
購買方A:
借:長期股權投資——C 8200(4×1800+1000)
貸:股本3000(3000×1)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4200(7200-3000)
銀行存款 1000
轉讓方B:
借:長期股權投資——A 7200(4×1800)
銀行存款 1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C 8000(2000×4)
投資收益 200
祝您學習愉快!
07/15 1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