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特殊的地方在哪啊?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特殊在合伙人的責任承擔上,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也屬于普通合伙企業,但是一般的普通合伙企業的全部合伙人都是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但是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不一定,要分情況: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祝您學習愉快!
08/18 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