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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所得計算,關于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如何計算分配比例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例題·綜合分析題】來福與七七(均為中國居民個人)共同設立合伙企業A,出資比例為6:4,約定按出資比例確定各自應納稅所得額。2022年A合伙企業的會計報表顯示:全年營業收入800000元,年度會計利潤總額120000元。經某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發現以下事項:
(1)當年“投資收益”賬戶中列支200000元是以合伙企業對境內居民企業的投資分紅,對外投資的出資比例與合伙企業的出資比例相同;
(2)當年“營業成本”賬戶列支分別向來福和七七支付的全年工資150000元;
(3)當年“銷售費用”賬戶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150000元;
(4)當年“營業外支出”賬戶列支行政罰款10000元;
(5)來福2022年度取得來自本地另一合伙企業B的經營利潤為80000元。
已知2022年除經營所得外,兩位合伙人沒有其他應稅收入,根據以上資料,計算來福2022年全部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解析』 (1)投資收益屬于對外投資分紅,應單獨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調減200000元。 (2)合伙企業支付給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合伙企業的稅前扣除,應納稅調增150000×2=300000元。但投資者基本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 (3)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800000×15%=120000(元),高于實際發生額150000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000元。 (4)合伙企業的行政罰款不得在合伙企業的稅前扣除,應納稅調增10000元。 (5)A合伙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20000-200000+300000+30000+10000=260000(元) (6)來福2022年生產經營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260000×60%+80000-60000)×20%-10500=24700(元) (7)來福2022年股息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200000×60%×20%=24000(元) |
祝您學習愉快!
11/17 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