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房地產公司銷售房產,取得含稅1000萬,2023年從政府部門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土地價款300萬,請問怎么算增值稅? 第一種:(1000-300)/1.09*0.09 第二種:(1000/1.09-300)*0.09,這兩種算法哪個對?并給予解釋,謝謝!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房企轉讓開發項目增值稅銷項稅額
=(含稅收入-土地價款)÷1.09×9%
?。剑ú缓愂杖耄恋貎r款)×9%
如果采取一般計稅方法下,計算的銷項稅額,第一種方法是正確的。
如果題目中直接告知不含稅收入,那么可以使用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收入-土地價款)×9%
但是您直接用1000/1.09=917.43作為不含稅收入,不是很正確的。
一般計稅方法下不含稅收入=含稅收入-(含稅收入-土地價款)/(1+9%)×9%
=1000-(1000-300)/1.09*9%=942.20
祝您學習愉快!
03/21 17:20

張海艷 

03/21 17:48
我的問題點在于:支付的土地價款到底是含稅還是不含稅?如果是不含稅的話,為什么是(含稅收入-土地價款)?一個含稅的價款怎么能直接減不含稅的價款呢?這樣豈不是口徑不一致?
如果土地價款是含稅的(含稅收入-土地價款)/1.09*0.09,這個我就能理解??墒侨绻}目告訴銷售收入為不含收時:(不含稅收入-土地價款)*0.09,這個兩個又存在沖突,麻煩老師解答我的疑問,謝謝!

小王老師 

03/21 19:02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
在計算銷售額時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土地價款,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频呢斦睋?。
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是免征增值稅的,所以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是不含稅金額。
計稅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9%)
此處特殊處理,按照公式,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視為含稅金額,計算出差額后,÷1.09進行價稅分離的。
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