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問題:1.企業購買其它企業股票取得收益,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2.從哪些方面判斷是否“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企業購買其它企業股票取得的收益,如果符合特定條件,可以作為免稅收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些條件包括: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并且取得的投資收益符合稅法規定。
2.判斷是否“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需要考慮以下因素:企業持有股票的時間是否超過12個月,股票是否為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如果持有時間不足12個月,或者股票不符合上述條件,取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祝您學習愉快!
1.企業購買其它企業股票取得的收益,如果符合特定條件,可以作為免稅收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些條件包括: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并且取得的投資收益符合稅法規定。
2.判斷是否“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需要考慮以下因素:企業持有股票的時間是否超過12個月,股票是否為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如果持有時間不足12個月,或者股票不符合上述條件,取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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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0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