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一個公司有兩個經營地,在經營地繳納了兩個公司共計的全部稅款,現在另一個經營地稅務局要求補繳近3年稅款,怎么辦?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如果兩個機構是獨立的法人,應該是分別納稅的,如果確實針對兩個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都已經繳納過稅款了,建議和要求補稅的稅局說明情況,提供證明資料,不應該重復納稅
如果是自己繳納錯稅務局了,可以和已繳納稅款的稅務局協商退稅,再重新繳納
祝您學習愉快!
08/21 15:33

趙老師 

08/21 15:33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如果兩個機構是獨立的法人,應該是分別納稅的,如果確實針對兩個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都已經繳納過稅款了,建議和要求補稅的稅局說明情況,提供證明資料,不應該重復納稅
如果是自己繳納錯稅務局了,可以和已繳納稅款的稅務局協商退稅,再重新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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