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附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 問題: 1.第49行:減:以前年度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包括組成部分)對應的材料部分結轉金額。請舉例子說明具體是怎樣處理的。 2.對“跨年度”的研發項目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要從哪些方面審核是否在不同年度“重復”扣除?最容易出錯,從而導致重復扣除的環節有哪些?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檢查是否有材料費用被錯誤地多次計入研發費用中,尤其是在產品銷售后應當從后續的研發費用中沖減的情況。
-審核企業是否正確區分了資本化和費用化的支出,避免將應資本化的支出作為當期費用扣除。最容易出錯的環節是材料費用在不同年度間的處理,特別是當產品銷售發生在研發活動之后時,容易忽視對已計入前期研發費用中的材料成本進行相應的沖減。
祝您學習愉快!
1.例如,某企業2019年發生研發材料費用100萬元,并已計入當年的研發費用中加計扣除。如果該企業在2020年銷售了包含這部分材料的產品,則可以在2020年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附表的第49行“減:以前年度銷售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包括組成部分)對應的材料部分結轉金額”中,填寫100萬元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如果該筆費用不足以完全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則剩余部分可以結轉到2021年及以后的年度繼續進行沖減。
2.對于跨年度的研發項目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審核時應關注以下方面:
-確認每個納稅年度內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并確保這些費用沒有在不同年度重復申報。-檢查是否有材料費用被錯誤地多次計入研發費用中,尤其是在產品銷售后應當從后續的研發費用中沖減的情況。
-審核企業是否正確區分了資本化和費用化的支出,避免將應資本化的支出作為當期費用扣除。最容易出錯的環節是材料費用在不同年度間的處理,特別是當產品銷售發生在研發活動之后時,容易忽視對已計入前期研發費用中的材料成本進行相應的沖減。
祝您學習愉快!
11/28 07:43

丟了玉兔的嫦娥 

11/29 00:38
1.如果分公司人員參與總公司研發,其個稅在總公司申報,社保在分公司申報繳納。那么該分公司研發人員研發相關的工資和社保,是否可以計入總公司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計算基數?2.如果可以,怎么歸集?

秦老師 

11/29 12:51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如果分公司人員實際參與了總公司的研發活動,并且其工作內容和時間能夠明確歸屬于總公司的研發項目,那么其工資和社保費用可以計入總公司的研發費用。
2.分公司的人員工資和社保費用需要通過合理的會計處理和憑證記錄,確保這些費用能夠準確地歸集到總公司的研發費用中。
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