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公司有兩位股東沒有實繳注冊資本(不想實繳,也就是不按章程規定實繳),其余股東已實繳。現在未實繳股東現在要退出公司,又不想走股權轉讓怎么辦?根據公司法規定走股東失權制度相應減少注冊資本并注銷該股權的話(不滿足公司回購股權條件),其他股東股權就會增高(是不是也屬于股權轉讓的一種?只是通過減資導致注冊資本減低,但股權比例會通過減資方式轉讓給其他股東)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未實繳出資的股東退出公司時,如果選擇不走股權轉讓的方式,可以采用股東失權制度。這通常涉及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注銷該部分股權。這種情況下,雖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股權轉讓,但確實會導致其他股東的股權比例增加,因為總的注冊資本減少了,而其他股東的實際出資額沒有變化。這個過程也可以視為一種通過減資實現的股權調整。
祝您學習愉快!
12/04 1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