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問題。1.委托聯合外部機構“合作”研發,和“全部”委托外部機構研發(自己公司不參與),在稅收優惠方面政策有沒有什么不同之處?2.都是按照80%計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基數嗎?3.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哪幾張附表,需要填報按照80%計算的研發費用?4.比如一個“合作”委托研發項目,企業取得“受托方”研發費用發票,金額20萬元,同時該企業自己方面直接投入等費用1000萬元。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計算基數=(20+1000)*0.8對嗎?5.假如該合作委托研發合同“未在”科技部門登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計算基數是0元?還是自己發生費用1000元?還是自己發生費用1000*0.8=800?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委托聯合外部機構“合作”研發和“全部”委托外部機構研發在稅收優惠方面政策沒有不同之處。
2.都是按照80%計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基數。
3.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需要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等附表來反映按80%計算的研發費用。
4.針對委托境內的企業研發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計算基數=(20+1000)*0.8是正確的。
5.如果合作委托研發合同未在科技部門登記,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的。根據《我國支持科技創新主要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申請條件】第六條的規定,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合同需在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其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63號)第六條的規定,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參考深圳市稅務局解答,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06/0c18a16f922f484db6715ae47d43eb54.shtml。具體實務中如何處理的建議您可以咨詢一下您的主管稅務機關確認一下的。
祝您學習愉快!1.委托聯合外部機構“合作”研發和“全部”委托外部機構研發在稅收優惠方面政策沒有不同之處。
2.都是按照80%計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基數。
3.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需要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等附表來反映按80%計算的研發費用。
4.針對委托境內的企業研發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計算基數=(20+1000)*0.8是正確的。
12/14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