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評價未更正錯報的影響之前,重新評估前期確定的重要性”,請問這里的實際財務結果考慮錯報嗎,比如初始估計收入1000確定100重要性,接近期末時實際賬面收入1500,考慮重要性時是被審賬面還是賬面扣除已發現的錯報?考慮錯報的話如果錯報有600,那根據900重新確定重要性更低的話,審計程序的范圍可能擴大進而錯報也可能增多,那就循環往復以上過程?是這樣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對的,重要性是一直都需要考慮的。開始本來就是估計的,后邊可能根據獲得的審計證據做出調整。
祝您學習愉快!
01/31 1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