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經濟法》教材上的原文:紙質商業匯票的背書人在匯 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這句話怎么理解,可以舉例說明嗎?謝謝。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當紙質商業匯票的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時,如果該票據之后又被再次背書轉讓,原背書人對新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例如,A企業將一張匯票背書給B企業,并在票據上注明“不得轉讓”。若B企業無視此標注,繼續將票據背書給C企業。當C企業持該票據要求付款時遇到問題(如付款人拒絕付款),C企業不能向原背書人A企業追索保證責任。但C企業仍可向其直接前手B企業追償。
祝您學習愉快!
當紙質商業匯票的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時,如果該票據之后又被再次背書轉讓,原背書人對新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例如,A企業將一張匯票背書給B企業,并在票據上注明“不得轉讓”。若B企業無視此標注,繼續將票據背書給C企業。當C企業持該票據要求付款時遇到問題(如付款人拒絕付款),C企業不能向原背書人A企業追索保證責任。但C企業仍可向其直接前手B企業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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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