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般情況下,當月差異率的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總額)但是,如當月存在委托加工物資的發出時,由于在發出時,這部分就要算實際成本,但當月的差異率,在此時是算不出來的,所以只能用月初的差異率計算發出的材料成本差異。然后,在算當月差異率時,這部分已結算的差異和計劃成本,就需要在差異率的分子和分母中扣除,公式變為: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異-委托加工物資發出的材料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總額-委托加工物資發出的計劃成本)而這委托加工物資發出的差異=委托加工物資發出的計劃成本*月初材料成本差異率
而其他發出,是不用考慮的,在此處差異率計算時,只要考慮委托加工發出
祝您學習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