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此題中開發成本題中是連著產權屬于業主的公共配套設施1000平,這種公共配套設施的費用不是在清算時可以扣除嗎?就是說這開發成本不是都可以扣除嗎?為什么還要去按銷售比例算?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公共配套設施的成本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但需要按照合理的分攤標準進行分配,比如按建筑面積比例或可售面積比例。即使產權屬于業主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理論上可以扣除,實際操作中仍需考慮銷售比例來準確計算可扣除金額。這是因為只有與已售房產相關的部分才能作為扣除項。
祝您學習愉快!
公共配套設施的成本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但需要按照合理的分攤標準進行分配,比如按建筑面積比例或可售面積比例。即使產權屬于業主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理論上可以扣除,實際操作中仍需考慮銷售比例來準確計算可扣除金額。這是因為只有與已售房產相關的部分才能作為扣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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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42
m37166966 

07/17 20:48
那這個題是不是按比例扣有疑義?

范老師 

07/17 20:48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存在疑義。公共配套設施的成本雖然可以作為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的扣除項,但需按照合理分攤標準分配,實際操作中確實要考慮銷售比例,只有與已售房產相關的部分才能作為扣除項。這表明開發成本按銷售比例扣除是合理的,但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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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疑義。公共配套設施的成本雖然可以作為土地增值稅清算時的扣除項,但需按照合理分攤標準分配,實際操作中確實要考慮銷售比例,只有與已售房產相關的部分才能作為扣除項。這表明開發成本按銷售比例扣除是合理的,但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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