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保險合同的履行中“被保險人寬限期內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扣減欠交的保險費”其中寬限期是指什么時期?是合同效力終止前還是終止后?如果是終止前,那合同效力中止后發(fā)生保險事故是否要給付保險金?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寬限期是指在投保人未按時支付保費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給予的額外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如果繳納了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這個時期是在合同效力終止前。若合同效力中止后發(fā)生保險事故,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給付保險金,除非合同有特別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
祝您學習愉快!
寬限期是指在投保人未按時支付保費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給予的額外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如果繳納了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這個時期是在合同效力終止前。若合同效力中止后發(fā)生保險事故,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會給付保險金,除非合同有特別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
祝您學習愉快!
07/21 2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