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鄉政府將村委會擁有產權的水電站承包給個人甲,甲還是以原水電站的身份申報繳稅,合同的甲方有兩個:鄉政府和村委會。問題:1.該業務是否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2.增值稅按照哪個品目繳稅?租賃還是無形資產轉讓還是其他?3.企業所得稅,鄉政府和村委會做為納稅主體,有哪些不同?4.是否需要開具發票?5.開具發票的購買方是該個人甲?還是該水電站?6.水電站一般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方如果開具發票,是否可以按照3降1的規定開具1個點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該業務是否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答復:承包業務本身不會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甲還是以原水電站的身份申報繳稅,后續水電站正常納稅就可以了,甲以后取得承包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
2.增值稅按照哪個品目繳稅?租賃還是無形資產轉讓還是其他?
答復:不納稅。
3.企業所得稅,鄉政府和村委會做為納稅主體,有哪些不同?
答復:水電站自己是納稅人,鄉政府和村委會不是納稅主體。
4.是否需要開具發票?
答復:不是增值稅征稅范圍,不開發票。
5.開具發票的購買方是該個人甲?還是該水電站?
答復:不是增值稅征稅范圍,不開發票。
6.水電站一般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方如果開具發票,是否可以按照3降1的規定開具1個點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復:水電站后續的經營業務政策納稅。不會應為承包開票納稅。
祝您學習愉快!
07/24 1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