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教一下,因為之前的合伙協議對分紅描述比較模糊,合伙企業所有合伙人如果都同意變更分紅的方式,,收到對當月子公司分紅,多分1%給GP,有書面的變更協議,但是當月沒有備案,協議是否有效?如圖是以前的約定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合伙企業合伙人如果都同意變更分紅方式,即使當月沒有備案,該協議在合伙人之間也是有效的。但是,為了確保法律效力和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糾紛,建議盡快完成相關備案手續。
祝您學習愉快!
合伙企業合伙人如果都同意變更分紅方式,即使當月沒有備案,該協議在合伙人之間也是有效的。但是,為了確保法律效力和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糾紛,建議盡快完成相關備案手續。
祝您學習愉快!
07/25 22:24

meggie張 

07/25 22:30
請問老師:是否會有稅務風險?

汪老師 

07/25 22:30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合伙企業變更分紅方式,即使有書面變更協議,若未按規定完成備案手續,可能會面臨一定的稅務風險。建議盡快辦理相關備案,以確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避免潛在的法律和稅務問題。
祝您學習愉快!
合伙企業變更分紅方式,即使有書面變更協議,若未按規定完成備案手續,可能會面臨一定的稅務風險。建議盡快辦理相關備案,以確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避免潛在的法律和稅務問題。
祝您學習愉快!

meggie張 

07/25 22:46
分紅方式變更,分的是子公司以前產生的紅利,合法嗎?計劃本月底或次月初提交備案!次月15號前為各合伙人申報所得稅。

汪老師 

07/25 22:46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合伙企業所有合伙人同意變更分紅方式是有效的,但建議盡快完成備案以確保法律效力和避免糾紛。分的是子公司以前產生的紅利,在2025年7月底或8月初提交備案,并在8月15號前為各合伙人申報所得稅,這種操作流程上沒有問題,但需要注意稅務合規性,特別是分紅的稅務處理應符合相關規定。
祝您學習愉快!
合伙企業所有合伙人同意變更分紅方式是有效的,但建議盡快完成備案以確保法律效力和避免糾紛。分的是子公司以前產生的紅利,在2025年7月底或8月初提交備案,并在8月15號前為各合伙人申報所得稅,這種操作流程上沒有問題,但需要注意稅務合規性,特別是分紅的稅務處理應符合相關規定。
祝您學習愉快!

meggie張 

07/25 23:19
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后已分紅,月底或次月初備案,對分紅的稅務處理,自然人合伙人按紅利所得20%交個人所得稅,小微企業合伙人按投資收益申報交5%的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是否合規?分紅是否合法!

汪老師 

07/25 23:19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合伙企業所有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變更分紅方式,并分取子公司以前產生的紅利,在已完成分紅且計劃于2025年7月底或8月初提交備案的情況下,自然人合伙人按紅利所得20%交個人所得稅,小微企業合伙人按投資收益申報交5%的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處理是合規的。該分紅也是合法的,但需注意在實際操作中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所有程序符合規定。
祝您學習愉快!
合伙企業所有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變更分紅方式,并分取子公司以前產生的紅利,在已完成分紅且計劃于2025年7月底或8月初提交備案的情況下,自然人合伙人按紅利所得20%交個人所得稅,小微企業合伙人按投資收益申報交5%的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處理是合規的。該分紅也是合法的,但需注意在實際操作中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所有程序符合規定。
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