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生產型企業收到供應商提供免費物料,以下幾種情況分別需要繳納什么稅?如何確認計稅基數?如何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是免費試用的,試用的物料參與生產,最終與供應商無購銷合同,企業從未采購過此類型物料,市場上無法獲取此物料的銷售價格; 1、是免費試用的,試用的物料參與生產,最終與供應商無購銷合同,企業從其他供應商采購過此類型物料,可以獲取同類型物料價格; 2、是免費試用的,試用的物料參與生產,最終與供應商有購銷合同,此使用物料的價格可以準確計量。



增值稅
無價格:視同銷售要繳。按組成計稅價格(成本 ×(1 + 成本利潤率) )計稅,納稅義務發生在物料移送使用當天。
有同類價格:視同銷售要繳。以同類物料市場價格計稅,移送使用當天產生納稅義務。
價格可計量:視同銷售要繳。按合同價格計稅,納稅義務發生在移送使用當天。
企業所得稅
無價格:類似接受捐贈要繳。按公允價值計稅(可評估或由稅局核定 ),收到物料確認接受當期產生納稅義務。
有同類價格:要繳。以同類物料市場價格作公允價值計稅,收到物料確認接受當期納稅。
價格可計量:要繳。按合同價格計稅,收到物料確認接受當期納稅。
印花稅
一般無試用相關合同憑證不繳,有合同按性質計稅,如屬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 0.3‰貼花。
04/01 1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