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A公司收購B公司,雙方約定,收購前的應收帳款余額由A公司股東(簡稱原股東)負責,于2021年內全部歸還現A公司,若未歸還將約定計算利息,2021年末收購前的部分客戶未來款,原股東以自己的名義付該部分未回款的應收帳款余額(會計分錄: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原股東;借其他應付款-原股東,貸應收帳款-原股東負責的相關客戶)雙方再次約定,如果實際客戶回款了,再將原股東付的款項退還原股東。2022年,原股東以A公司名義(因為收購前銷售合是與A公司簽訂的)起訴收購前客戶C,并于當年收到該客戶貨款18萬(已開票)、逾期付款利息4萬元,請問,該部分利息A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所得稅,會計分錄怎么處理。



收到貨款和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220,000
貸:應收賬款 - 客戶 C 180,000
營業外收入 - 逾期付款利息 40,000
(此處將利息計入營業外收入,若企業有專門核算價外費用收入科目,也可計入對應科目 )
計提增值稅(假設 A 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稅率 13% )
借:營業外收入 - 逾期付款利息 4,601.77 (40000÷(1 + 13%)×13% )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601.77
增值稅:逾期付款利息屬價外費用,A 公司需繳納。一般納稅人按對應銷售貨物稅率(如 13% ),小規模納稅人按征收率(如 3% ) 。
所得稅:利息收入計入收入總額,需計繳企業所得稅。
05/07 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