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例題12銷售80%,第一個疑問核算未稅收入要反推出100%收入扣除100%增值稅來算,第二個疑問,核算扣除的項目金額,就是按照題目給出的地價款,開發成本來計算 但是, 例題14銷售同樣也是銷售了88.24%,對應的問題一核算未稅收入不用反推出100%部分,對應的問題二扣除項目金額地價款和開發成本都要要按清算比例來計算扣除額 把我繞暈了



關鍵是扣除項目要按已售比例分攤,因成本為全部可售面積發生,僅已售部分對應成本能扣。例題 12 實際也需按比例分攤(解析或省略步驟 ),例題 14 明確體現。收入均按 “已售含稅收入 ÷(1 + 稅率)” 算對應不含稅收入。理解 “按售比分攤扣除” 核心邏輯,就不會暈啦,簡單說就是:
收入都按已售部分算不含稅,扣除項目(地價款、開發成本等)按已售比例分攤扣,倆例題邏輯一致,之前是被解析表述繞了,抓住 “已售比例分攤” 就清晰 。
07/25 1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