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原持有30%權益核算,又從非關聯方購入50%,非同一控制,非一攬子交易,購入時這個非關聯方有賬面價,有公允價,公允大于賬面。題目兩問里分別問了長投的初始投資成本,合并成本。 第二次購買形成長投新初始成本不應該是原賬面+新公允份額么?為什么答案是原賬面價值+新賬面份額。又讓算一個合并成本,這個合并成本又是什么意思,跟初始投資成本還不一回事嗎?非同控購入股份導致長投占比從權益變成本時,再加上一攬子交易和非一攬子交易有什么不同的影響嗎,有什么更簡潔的理解解釋。



老師正在計算中,請同學耐心等待哦
07/25 22:33

樸老師 

07/25 22:39
初始投資成本:個別報表中,原權益法長投按賬面價值,新購50%按支付對價公允價值,兩者相加(非賬面份額,除非特殊情況)。
合并成本:合并報表中,原30%股權按公允價值重新計量,與新購50%公允價值相加,用于算商譽。
一攬子與非一攬子:
非一攬子:分步處理,個別報表原賬面+新公允,合并報表原公允+新公允;
一攬子:視為整體交易,會計處理更注重整體性,不分步調整。
